首页
简述凯尔森对“效力”和“实效”的区分。
2024-08-10 18:06:53
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
1
简述凯尔森对“效力”和“实效”的区分。
【正确答案】:(1)凯尔森认为,法律效力指法律规范有拘束力,人们应当像法律规范规定那么行为,应当遵守和适用法律规范;(2分)(2)法律实效是指人们实际上就按照规范所规定的那样行为,法律规范实际上被遵守和适用;(2分)(3)效力是法律的特征,实效是人们实际行为的特征。(2分)
上一篇:
简述梅因的法律发展论。
下一篇:
简述《政治家》中柏拉图政体理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