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法学又称( )。

纯粹法学又称( )。
A、规范法学
B、社会法学
C、历史法学
D、自然法学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纯粹法学由凯尔森首创,以实证主义哲学、新康德主义和19世纪奥斯丁的分析法学为其哲学基础和理论渊源。纯粹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关于实在法的一般理论,主要研究法律规范及其要素和相互关系,作为法律规范整体的法律秩序及其结构等。所以纯粹法学又被称为规范法学或概念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