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的提出者是( )。
2024-08-10 18:44:44
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
“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的提出者是( )。
A、孟德斯鸠
B、康德
C、黑格尔
D、卢梭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孟德斯鸠从广义和狭义两种意义上来认识法,他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他们的法。”这种广义上的法相当程度上相当于人们今天所说的规律。作为最广泛意义上的法,孟德斯鸠认为主要由自然法、人法和神法三种类型构成。
上一篇:
《英属美洲权利概述》的作者是( )。
下一篇:
洛克的《政府论》发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