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丁认为法律的含义包括四个方面,下面不属于其含义的是()
A、上帝之法
B、人为法
C、实在法
D、实在道德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奥斯丁说,通常所谓的法律具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上帝之法、实在法、实在道德或实在道德规则、比喻性的法律。
                    
                    奥斯丁认为法律的含义包括四个方面,下面不属于其含义的是()
- 2024-08-10 18:55:50
 - 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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