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以房屋损害为由对李某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房屋为张某和孙某共同共有,法院应当

张某以房屋损害为由对李某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房屋为张某和孙某共同共有,法院应当
A、追加孙某为共同原告,其明确放弃实体权利的除外
B、通知孙某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C、通知孙某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依当事人申请,决定孙某是否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第三人,其不参加诉讼,不能阻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