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再审程序的特点”的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以下关于“再审程序的特点”的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A、从程序发生的原因看,再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纠正被认为有错误的已经生效的法院裁判的目的
B、从启动程序的主体看,启动再程序的主体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而一审和二审程序的启动者都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C、从提起程序的时间看,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3个月内提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不受时间限制
D、从程序的审级看,再审不是一个独立的审级,适用再审程序审理案件,可能适用一审程序,也可能适用二审程序来审理,即便适用二审程序,在程序上也与二审程序有不同之处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再审程序的特点: 1、从程序发生的原因看,再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纠正被认为有错误的已经生效的法院裁判的目的。 2、从启动程序的主体看,启动再程序的主体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而一审和二审程序的启动者都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从提起程序的时间看,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不受时间限制。而当事人提起一审诉讼程序,如果希望获得胜诉,须在诉讼时效内提出;上诉要在上诉期内提出。 4、从程序的审级看,再审不是一个独立的审级,适用再审程序审理案件,可能适用一审程序,也可能适用二审程序来审理,即便适用二审程序,在程序上也与二审程序有不同之处。因而它没有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独立的审级。 5、从案件的审理法院看,再审案件的审理,有可能是原审法院,还有可能是原法院的上级法院。 6.从所作裁判的效力看,再审程序所作的裁判,可能是非立即生效的一审裁判,也可能是立即生效的终审裁判;而一审判决均是非立即生效的判决,可以上诉的裁定也是非立即生效的裁定,二审裁判则都是立即生效的终审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