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A、起诉方式简便
B、受理程序简便
C、实行一审终审
D、实行独任审判
【正确答案】:C
【名师解析】:简易程序是为了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而设立的一种程序。根据简易程序的特点,我们可以分析各个选项:
选项A:起诉方式简便。这是简易程序的一个特点,正确。
选项B:受理程序简便。这也是简易程序的一个特点,正确。
选项C:实行一审终审。简易程序虽然简化了程序,但并不意味着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都实行两审终审制,所以这个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D:实行独任审判。简易程序通常由一名法官独任审判,这是简易程序的一个特点,正确。
因此,错误的表述是选项C。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 2025-01-04 13:57:49
-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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