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下列情形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A、起诉
B、义务人承认义务
C、权利人申请仲裁
D、权利人提出请求
E、不可抗力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依此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以下三种:
1、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是指权利人依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其权利。权利人提起诉讼,说明其已积极行使请求权保护其权利,因此诉讼时效不应再进行。
《诉讼时效的规定》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诉讼时效的规定》第13条规定,具有下列事项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申请仲裁;
(2)申请支付令;
(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
(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6)申请强制执行;
(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9)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有关单位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的,也表明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而不是怠于行使权利,应与起诉有同等效果,自权利人提出请求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2、权利人提出要求
权利人提出要求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人提出要求,说明其未放弃权利,改变了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因此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
权利人提出要求,可以自己提出,也可以通过代理人提出;可以直接向义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义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
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述(1)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除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外,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义务人承认权利人的权利,表示自己履行义务。
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第16条的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其“同意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