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毕业时回本地工作,乙即交还承租房屋。这种民事行为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B理由:这种民事行为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终止;条件不成就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续。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毕业时回本地工作,乙即交还承租房屋。这种民事行为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 2024-08-10 12:25:49
- 民法学(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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