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自行车一辆给乙使用,乙将该自行车送给丙,后甲请求丙返还自行车,丙
A、属于善意取得,不负有还车的义务
B、不构成善意取得,负有还车的义务
C、属无因管理,可向甲索取保管费用
D、属于先占,不负还车义务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善意取得构成的要件有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案中,乙将该自行车送给丙,不属于善意取得,属于善意占有,根据《物权法》第243条规定,无论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对于真正的去啊你人都附有返还占有物及其孳息的义务。
甲借自行车一辆给乙使用,乙将该自行车送给丙,后甲请求丙返还自行车,丙
- 2024-08-10 12:27:06
- 民法学(0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