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无故拖欠乙86万元货款。乙为了实现其债权,探知甲对丙享有56万元债权到期未主张,乙遂依法主张代位权要求丙清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应向甲履行,甲再向乙履行
B、乙无权要求丙清偿
C、丙应向乙履行
D、丙可以向乙履行,也可以向甲履行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债务人。债权人可直接受领次债务人的清偿。
甲无故拖欠乙86万元货款。乙为了实现其债权,探知甲对丙享有56万元债权到期未主张,乙遂依法主张代位权要求丙清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2024-08-10 12:52:53
- 民法学(0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