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均是小学五年级学生,2010年6月20日下午,他们放学后在河边玩耍,发现同班同学丁在河对岸洗东西,甲提议扔石子逗丁

甲、乙、丙三人均是小学五年级学生,2010年6月20日下午,他们放学后在河边玩耍,发现同班同学丁在河对岸洗东西,甲提议扔石子逗丁玩,甲、乙、丙三人纷纷把石子投向丁,丁发现后避让不及,一颗石子击中丁的左眼。甲、乙、丙三人都认为不是自己所伤,也没有证据证明甲、乙、丙到底谁是加害人。关于该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乙、丙的行为构成共同加害行为
B、甲、乙、丙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C、甲、乙、丙的行为在主观上是共同过失
D、甲、乙、丙的行为与丁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E、甲、乙、丙的行为与丁的损害之间无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BCD
【题目解析】: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是:共同加害行为的共同行为人各行为之间具有“共同关联性”,即全体共同行为人的行为结合起来共同造成了损害结果;而共同危险行为则是加害人,非因全体共同行为人之行为使损害发生,反因共同行为中某一人之行为而发生损害结果,但不能确定谁为加害人。本题中,丁的左眼是被甲、乙、丙三人扔的石子中的一颗击中,而非所有石子共同击中,也不能确定是谁的石子打中的,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此时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甲、乙、丙三人扔石子只是为了逗丁玩儿,并没有伤害丁的故意,所以三人在主观上是共同过失,故选项C正确。显然,甲、乙、丙三人的行为与丁的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故选项D正确,选项E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