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原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 )。
A、从原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B、从裁定减刑之日起算
C、从原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原判刑期已执行的部分,不应计入减刑后的刑期内
D、从原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原判刑期已执行的部分,应计入减刑后的刑期内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减刑后刑期的计算方法,因原判刑罚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原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原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原判刑期已经执行的部分,应计入减刑以后的刑期之内。对于原判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入减为有期徒刑以后的刑期之内。对于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之后,再次减刑的,其刑期的计算,应当从前次裁定减刑为有期徒刑之日计算。对于曾被依法适用减刑,后因原判决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再改判为较轻或较重刑罚的,原来的减刑仍然有效,所减刑期,应从改判的刑期中扣除。
对于原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 )。
- 2024-08-10 05:41:48
- 刑法学(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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