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仇恨乙,某日甲误将碱面当毒药投入乙的水杯中,乙喝后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属于( )
A、意外事件
B、对象错误
C、手段错误
D、故意犯罪
E、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CDE
【题目解析】:例如:把某种无毒物质误作砒霜投毒杀人的(手段错误),把男人误认作女人而实施强奸的(客体错误),不妨碍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或强奸罪(未遂)。但是在意图杀害甲,因辨认或打击错误而误杀死乙的场合(对象错误),或者在意图强奸甲女而误强奸了乙女的场合(对象错误),虽然,甲与乙或甲女与乙女是不同的人,但其法律性质是相同的,即都是杀人罪对象中的“人”,强奸罪对象中的“妇女”,不论对谁,只要发生了既遂的结果,应认定为杀人罪或强奸罪的既遂。
甲仇恨乙,某日甲误将碱面当毒药投入乙的水杯中,乙喝后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属于( )
- 2024-08-10 07:41:29
- 刑法学(0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