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抢劫丙某并使用暴力致丙某重伤,碰巧乙某路过途中加入,甲乙共同抢去了丙某的财物。对此案,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

甲某抢劫丙某并使用暴力致丙某重伤,碰巧乙某路过途中加入,甲乙共同抢去了丙某的财物。对此案,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
A、甲乙共同构成抢劫罪
B、甲属于抢劫的结果加重犯
C、因为重伤的结果是由甲在乙加入之前造成的,乙对此结果不负结果加重责任
D、甲是实行犯,乙是帮助犯
E、甲乙构成抢劫罪,甲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BC
【题目解析】: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不另外定其它相应的罪名。普通抢劫罪以取得财物为既遂(不计财物多少),但对于加重情节的抢劫罪,未取得财物也按既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