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对于经过法庭质证的证据,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B、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一律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C、法庭在质证过程中,准许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对补充的证据不需要进行质证
D、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所以选项B错误。法庭在质证过程中,准许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对补充的证据仍应进行质证。所以选项C错误。
在行政诉讼中,对于经过法庭质证的证据,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2024-08-10 03:03:42
- 证据法学(0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