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环境保护法的民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环境保护法的民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环境侵权责任应当适用民事侵权的过错原则
B、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C、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害,免予承担责任
D、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该题考查环境保护法的民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责任。A选项错误。《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内容,即“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可见,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害,必须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而且是完全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才免于承担责任。所以,C选项表述并不严谨,相对而言B选项的说法要更合适。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