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到一家水泥厂工作,在用工时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9个月后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的下列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双方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支付过去8个月每月2倍的工资
C、用人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D、用人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点是用工之日还是超过一个月后”实践中有不同解释。本卷采纳第一种观点,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从用工之日开始,因此B答案用人单位支付过去9个月每月2倍的工资是正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2008年09月18日国务院颁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进行统一规定,根据该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今后再出现上述案例正确答案是用人单位支付过去8个月每月2倍的工资。引申掌握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张某到一家水泥厂工作,在用工时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9个月后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的下列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2024-08-09 09:48:41
- 劳动法(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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