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为甲公司员工,2019年5月26日在单位值班时身体不适,于18点30分左右向公司领导请假,到家后感觉好些就上床休息。其妻黄某

马某为甲公司员工,2019年5月26日在单位值班时身体不适,于18点30分左右向公司领导请假,到家后感觉好些就上床休息。其妻黄某做好晚饭后因马某已经睡着就没有叫醒他。次日早晨7点左右,黄某发觉丈夫还没起床,仔细查看发现丈夫没反应,赶紧拨打急救中心120电话,7点20分左右,120急救车赶到,医护人员检查后,告知马某已经死亡。问:(1)马某死亡是否能够认定工伤?为什么?(2)如果黄某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采取哪些救济途径?
【正确答案】:(1)不能够认定工伤。马某不属于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情形。(2)黄某可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