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三个股东,丙持股40%。现丙为了顺利离婚,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一半让与即将与之离婚的妻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B、丙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甲、乙并征求他们的同意
C、在符合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丙妻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
D、未经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丙妻不能取得公司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我国《 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
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三个股东,丙持股40%。现丙为了顺利离婚,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一半让与即将与之离婚的妻子,下列说法正
- 2024-08-09 06:20:18
- 公司法(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