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表现在以下方面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表现在以下方面
A、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B、没有独立占有的财产
C、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D、一般不设董事会等整套管理机构
E、不用在分支机构置备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由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外国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主要体现在: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只能以外国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分支机构内部没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整的公司组织机构,一般是由外国公司指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负责该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外国公司拨付的,是作为外国公司的财产而列入其资产负债表中,外国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P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