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公司条例》规定公司分为( )
A、
无限公司
B、
两合公司
C、
股份有限公司
D、
股份两合公司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只对清《商律草案》的公司律略加修订,定名为《公司条例》。《公司条例》对公司的法人地位作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均认为法人。”同时规定公司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四种。
故正确答案为ABCD。
北洋政府《公司条例》规定公司分为( )
无限公司
两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只对清《商律草案》的公司律略加修订,定名为《公司条例》。《公司条例》对公司的法人地位作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均认为法人。”同时规定公司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四种。
故正确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