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公司条例》规定公司分为( )

北洋政府《公司条例》规定公司分为( )


A、

无限公司


B、

两合公司


C、

股份有限公司


D、

股份两合公司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只对清《商律草案》的公司律略加修订,定名为《公司条例》。《公司条例》对公司的法人地位作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均认为法人。”同时规定公司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四种。

故正确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