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重整期间,下列哪一类当事人的权利应受到限制( )
A、
公司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B、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人民法院同意,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份
C、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权利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下要求取回该财产的
D、
债务人企业的经营权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债务人(即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非经人民法院同意,否则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此外,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