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


A、

不得少于三人


B、

不得少于五人


C、

五人至十九人


D、

五十个以下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A项,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B项,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C项,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下限和上限,即5人至19人,董事会成员的具体人数由各公司依其实际需要在法定范围内决定。
D项,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故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