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国籍的确定,世界上主要的立法例或学说有( )
A、
准据法主义
B、
住所地主义
C、
控制股东国籍主义
D、
机构主义
【正确答案】:ABC
【题目解析】:
对于公司国籍的确定,世界上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立法例或学说:
(1)准据法主义:以公司成立依哪国法律、在哪国登记为准来确定国籍。
(2)住所地主义:以公司住所所在国来确定公司国籍。
(3)控制股东国籍主义:公司中控制股东的国籍就是公司的国籍。 
除此以外,理论上还存在第四种标准,即以公司经济活动中心所在地来确定其国籍。
对于公司国籍的确定,世界上主要的立法例或学说有( )
准据法主义
住所地主义
控制股东国籍主义
机构主义
对于公司国籍的确定,世界上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立法例或学说:
(1)准据法主义:以公司成立依哪国法律、在哪国登记为准来确定国籍。
(2)住所地主义:以公司住所所在国来确定公司国籍。
(3)控制股东国籍主义:公司中控制股东的国籍就是公司的国籍。 
除此以外,理论上还存在第四种标准,即以公司经济活动中心所在地来确定其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