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类别合同中,能够作为合同变更对象的是()

下列各类别合同中,能够作为合同变更对象的是()
A、合同若未成立
B、附条件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
C、效力待定的合同
D、诈害债权的合同在被依法撤销前
E、无效合同
【正确答案】:BCD
【题目解析】:附条件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属于已经成立、生效的合同,尽管附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与否确定前尚不发生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后果,但是附条件合同已经具有合同的拘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恶意促使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故此类合同属于变更的对象。效力待定的合同也可以被变更。尽管此类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但并不意味着当然不会发生效力,有可能经追认而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经变更后未被追认的,该变更行为因变更对象的无效而无效,也因变更行为未被追认而无效。效力待定的合同被追认的,其变更的行为如果也属于效力待定,须对变更行为进行追认。诈害债权的合同在被依法撤销前可以变更,因为该行为是否被撤销取决于债权人。合同若未成立或无效,不构成合同变更。无效合同之变更纵有变更之行为,仍无变更之对象,该变更不发生任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