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国民党政府《民法》亲属篇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是判决离婚和

1930年国民党政府《民法》亲属篇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是判决离婚和
A、呈诉离婚
B、两愿离婚
C、强制离婚
D、别居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1930年国民党政府《民法》亲属编对离婚规定了两种方式:一是两愿离婚;二是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