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1996年与乙登记结婚,1999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1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

甲于1996年与乙登记结婚,1999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1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不用偿还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夫妻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