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
A、从举行结婚仪式时起算
B、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时起算
C、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起算
D、从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上述司法解释还指出: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就法理而言,既曰补办,当然认其有追溯力。作这样的解释是有利于稳定婚姻关系,保障当事人权益的。上述司法解释还指出: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上述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