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因离婚而分割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共同财产时,应坚持的原则有
A、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妇女利益原则
B、自愿原则
C、维护其他股东、合伙人合法权益原则
D、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离婚是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法律行为,它将在婚姻当事人之间、婚姻当事人与子女及其他第三人之间引起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即离婚的法律效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影响。养父母离婚,也不消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无论由养父或养母抚养,仍是养父母双方的养子女。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养父母离婚时经生父母及有识别能力的养子女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未成年的养子女一方既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由生父母抚养;也可以变更收养关系,改由原养父母一方收养。但收养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收养法的要求,不得侵犯未成年养子女的合法权益。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如继子女未成年并随生父或生母生活,继父或继母停止抚养继子女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自然解除。如受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继父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则不能因离婚而解除;只有在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但由继父母养大成人并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承担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父母的晚年生活费。(二)离婚后子女随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造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的若干意见》)作了具体解释。综合起来,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的出发点。
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因离婚而分割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共同财产时,应坚持的原则有
- 2024-08-09 00:18:15
- 婚姻家庭法(0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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