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集团与东方大学签订了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东方大学研发一种新产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研发成果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东方大学的唐教授接受学校指派承担这一研究工作并且研发成功。该研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依法应当归属于( )。
A、唐教授
B、宝山集团
C、东方大学
D、宝山集团与东方大学共有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宝山集团与东方大学签订了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东方大学研发一种新产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研发成果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东方大学的唐教授接受
- 2024-08-08 20:01:50
- 知识产权法(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