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餐厅店主刘某在自家制作的酱牛肉上使用“稻花之恋”商标但未注册,邻县赵某发现该标志意境优美,且在当地旅游特产网站小有名气,遂在牛

某餐厅店主刘某在自家制作的酱牛肉上使用“稻花之恋”商标但未注册,邻县赵某发现该标志意境优美,且在当地旅游特产网站小有名气,遂在牛肉干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稻花之恋”商标。刘某在赵某的“稻花之恋”商标注册后第4年发现这一事实,认为赵某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请问:(1)刘某提起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2)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后,如果赵某不服,可以采取何种救济措施?
【正确答案】:(1)可以;(2分)争议商标已核准注册;(2分)且在5年之内;(2分)刘某是该商标的利害关系人;(1分)符合商标法关于无效宣告制度的规定。(2分)(2)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2分)以刘某为第三人;(2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分)
【题目解析】:根据《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违反第13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P276)
凡对商标局无效宣告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 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P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