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致制度中,最终导致第三国实体法得以适用的是( )。

在反致制度中,最终导致第三国实体法得以适用的是( )。
A、一级反致
B、转致
C、闻接反致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但它认为指定的乙国法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的冲突法又规定此种民事关系应适用丙国实体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丙国实体法作出了判决,这种反致的形态称为转致。(P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