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澳大利亚女子为在新加坡的英国某公司职员,与一中国男子在墨尔本结婚,现感情不和,该中国男子在中国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一澳大利亚女子为在新加坡的英国某公司职员,与一中国男子在墨尔本结婚,现感情不和,该中国男子在中国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A、新加坡法律 
B、澳大利亚法律 
C、英国法律 
D、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法律适用法》第27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