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钱××为给儿子筹集结婚用品,打算盗窃国美电器商行的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钱××为给儿子筹集结婚用品,打算盗窃国美电器商行的电器,并多次到该商行仓库窃测行窃路线。2007年8月15日晚上11时许,钱××开一辆小货车来到国美电器商行仓库旁,从仓库窗户进入仓库内,并将仓库内的一台创维牌29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三洋牌全自动洗衣机和一台海尔环保节能电冰箱盗出,随即将上述赃物运到其空闲的一套住房内存放。次日,该商行向公安机关报案。8月22日,钱××再次如法实施盗窃时,被蹲堵的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所窃电器已被全部查获。在拘留期间,钱××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所窃电器价值人民币15000元。 钱××,男,1963年5月6日生,高中文化程度,××省××县××镇人,无正当职业,汉族,住该镇胜利街16号,1982年7月高中毕业,1983年在该镇轴承厂当工人,1987年辞职。1988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正确答案】:××公安局 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提捕字(2007)××号 犯罪嫌疑人钱××,男,1963年5月6日生,高中文化程度,××省××县××镇人,无正当职业,汉族,住该镇胜利街16号,1982年7月高中毕业,1983年在该镇轴承厂当工人,1987年辞职。1988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该犯钱××,2007年××月××日因盗窃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钱××涉嫌盗窃一案,经工行报案由我局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钱××有以下犯罪事实: 2007年8月15日晚上11时许,钱××开一辆小货车来到国美电器商行仓库旁,从仓库窗户进入仓库内,并将仓库内的一台创维牌29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三洋牌全自动洗衣机和一台海尔环保节能电冰箱盗出,随即将上述赃物运到其空闲的一套住房内存放。次日,该商行向公安机关报案。8月22日,钱××再次如法实施盗窃时,被蹲堵的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所窃电器已被全部查获。在拘留期间,钱××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所窃电器价值人民币15000元,认定上述事实有所窃得的电器和人民币予以佐证。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钱××盗窃电器与人民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人民检察 局长(印)                         (公安局印)                             ××年 ×× 月 ×× 日 附:1.本案卷宗×卷××页。 2.犯罪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