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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这一主张出自
2024-08-08 06:02:26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这一主张出自
A、陆贾
B、王充
C、仲长统
D、董仲舒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董仲舒主张“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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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汉以后,将封建法律纳入儒家正统思想轨道的一个重要步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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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统一六国、建立中央集权过程中,将法家理论付诸实践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