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春秋时期批判“刑不可知”,主张公开法律的思想家是()
2024-08-08 06:28:04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1
春秋时期批判“刑不可知”,主张公开法律的思想家是()
A、周公
B、管仲
C、商鞅
D、韩非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管仲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以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以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用赏赐以资鼓励,用刑罚纠正偏颇。
上一篇:
章太炎的“四权分立”方案中,最具特色的是( )
下一篇: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赋予民族平等、人民主权以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