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慎用死刑,在司法上主要表现在()

唐代慎用死刑,在司法上主要表现在()

A、九卿议刑制
B、死刑五复奏制
C、九品中正制
D、一断以律制
E、礼法结合制
【正确答案】:AB
【题目解析】:唐代建立都堂集议制,每逢发生重大死刑案件,皇帝下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以示慎刑。唐律规定了死刑复核制度。最初由中央司法机关上奏皇帝核准,临刑前复核三次。唐太宗为慎重人命,将刑前三复奏改为五复奏。即处决前一日两复奏,处决日三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