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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多选34)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主张“无为而治”的思想家有()
2024-08-08 08:50:32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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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多选34)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主张“无为而治”的思想家有()
A、陆贾
B、鲍敬言
C、嵇康
D、王弼
E、贾谊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本题解析:汉初统治者的黄老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国想,陆贾的《新语》为其提供了系统的“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治国理论,王弼、嵇康都是魏晋玄学的法哲学思潮的代表人物,他们崇尚老庄,援道八儒,以道释儒,宣扬“自然无为”,鲍敬言的“无君论”便是这种思潮结出的思想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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