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出自
A、《管子》
B、《韩非子》
C、《论语》
D、《商君书》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法家对法律本质的认识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把法律比作度量衡,像量长短的尺寸、正曲直的绳墨、秤轻重的衡石等一样公平、正直,是衡量人们行为的客观准则。这种公平性、正直性,和“礼”形成鲜明的对照。《管子·七法》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P103
“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出自
- 2024-08-08 09:34:53
-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