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简述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IAP)在网络广告中的义务。
2024-08-07 13:05:57
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
简述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IAP)在网络广告中的义务。
【正确答案】:IAP的地位类似于邮电、电信业者,只是为信息的传播提供“传输管道”,不能对信息进行编辑。(1分)因此IAP只承担有限的事后控制义务,(2分)即负有在技术可能、经济许可的范围内采取阻止侵权信息继续传播的义务。(2分)
上一篇:
亚洲最早的电子商务立法是
下一篇:
简述我国《著作权法》针对技术措施保护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