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中秋节的到来,甲超市向乙食品厂订购了一批月饼,合同总价10万元,最迟交货时间为中秋节前25天。如果乙厂逾期交货应支付违约金

为迎接中秋节的到来,甲超市向乙食品厂订购了一批月饼,合同总价10万元,最迟交货时间为中秋节前25天。如果乙厂逾期交货应支付违约金4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厂因原料采购出现问题,导致生产延期,乙厂向甲超市申请分期交货,最迟一批延期2天交货。

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相对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2)对于乙厂提出的延期申请,甲商场是否可以拒绝并单方解除合同?
(3)如果甲商场因乙方逾期交货只损失1万元,能否要求乙厂按合同约定支付4万元违约金?
【正确答案】:(1)两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不应拒绝并单方解除。因为乙厂分批交货,最迟一批只推迟了2天,距中秋节还有23天时间,正常情况下,不会导致甲商场合同目的落空。
(3)如果甲商场只损失1万元,不能要求乙厂支付4万元违约金。因为违约金主要是对损失进行补偿,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依法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