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成本——效益分析法用于教育财政分析的局限。

论述成本——效益分析法用于教育财政分析的局限。
【正确答案】:在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在安排投资预算时,一般都要对投资项目的成本和效益进行估价,进而对成本效益进行分析。
所谓政府投资项目的成本一效益分析法,是指政府在安排投资项目时,通过比较各种备选的全部效益和全部预期成本,来评选这些项目,并据此来确定投资项目的一种分析或研究方法。
成本——效益分析法在教育财政领域的应用是不合适的,这是因为教育财政投入效益的计量有许多技术问题在实际中难以有效解决,而只能以判断或近似模拟的方法予以代替,这样会影响到结果的有效性。成本——效益分析法用于教育财政投入分析的局限性表现为:1.成本与效益测量的量化标准难以统一。教育是一种具有明显的外部性以及无形收益的项目,成本收益法难以对其进行准确的衡量,如政府进行教育支出以后,劳动力资本的价值是多少?教育质量的衡量标准是什么?这种量化标准难以统一。2.不同性质的教育财政支出的成本和效益不具有可比性。政府支出的成本效益法要求将各种支出项目或方案的总金额变成可比的形式并加以比较,取得各项目或方案的净效益的情况。但这种方法用于分析教育财政支出则十分困难,比如教育财政对教育基本建设和教育事业费的支出,两类支出何者更重要?又如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成本和社会收益率是不一样的,教育财政预算安排应该侧重于哪一级教育?成本——效益分析法难以提供准确有效的答案。
3.确定各项目或方案的优劣组合的有限性。由于上述成本——效益分析法对于教育财政分析的局限性,因此通过成本和净收益的比较来排列优劣组合就有很大限制。此外,并非所有的教育财政支出方案都具有多样性,如政府对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支出的选择上,由于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前提,因而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法得出的结论是不能选择的,政府只有保障义务教育的实现,才能实现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