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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的特征。
2024-08-06 19:18:43
教育法学(00453)
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的特征。
【正确答案】:(1)教育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行政司法行为;
(2)教育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人只能是教育行政相对人,被申请人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教育行政复议决定不是终局决定,一般情况下,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5)教育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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