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之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状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乎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
B、“太岁康”商标仅属省内知名,其标签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C、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D、两种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市场竞争中的仿冒,是指用与他人相近或相同的商业标示和外观的行为。仿冒行为,其意在使消费者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误购,从而增加交易机会。题中乙酒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中的仿冒行为。
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之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状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
- 2024-08-05 15:52:54
- 经济法概论(法律类)(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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