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过一定次数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该次数为()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四次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三包”的商品,经营者要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负责更换或退货。对“三包”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过一定次数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该次数为()
- 2024-08-05 18:47:57
- 经济法概论(法律类)(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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