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需适用外国法,但该外国法内容无法查明时,应( )
A、适用中国法
B、由当事人选择
C、驳回起诉
D、适用国际惯例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在一国法院不能查明冲突规范应适用的外国法的内容的情况下,处理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这一作法源于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的理论。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所依据的事实之一即外国法不能查明,则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第二种是适用法院地法。这是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办法。采用这一办法所依据的理由各不相同。有的认为外国法既然不能查明,法院地法是法官最熟悉的法律,也是唯一可以适用的法律。有的认为既然外国法不能查明,则应推定外国法与法院地法相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意见,在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人民法院如果不能确定其内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3.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4.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上述途径仍不能查明的,可以参照我国相应的法律处理。
我国人民法院需适用外国法,但该外国法内容无法查明时,应( )
- 2024-08-05 13:31:18
- 法学概论(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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