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人民法院应
A、不予受理
B、改变原裁定内容的错误部分
C、进入再审程序
D、撤销原裁定内容的错误部分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的衔接: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P333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
- 2024-08-05 14:04:53
- 法学概论(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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