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与乙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但甲国与丙国尚未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丙国一企业为获得税收优惠待遇在乙国设立一家子公司,这种

甲国与乙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但甲国与丙国尚未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丙国一企业为获得税收优惠待遇在乙国设立一家子公司,这种做法叫作( )
A、资本弱化
B、套用税收协定
C、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D、纳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所谓套用税收协定,有的学者称之为滥用税收协定,是指本无资格享受某一特定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第三国居民,为获取该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通过在协定的缔约国一方境内设立一个具有该国居民身分的传输公司(通常采取子公司形式),从而间接享受了该税收协定提供的优惠待遇,减轻或避免了其跨国所得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