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以下电流互感器倍率错误事件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2009年7月21

请对以下电流互感器倍率错误事件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2009年7月21日,某大学新校区扩建,申请增容用电,供电方案中将10kV组合式互感器更换为200/5,因暂无200/5组合式互感器,施工人员临时将其更换为400/5组合式互感器,而在业扩报装流程中未对此参数变化进行修改。8月28日下午,计量人员在装表接电过程中未发现计量互感器倍率变化。后该计量差错被营销稽查人员发现。


【违规条款】
DL/T 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6.5:“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应严格按通过审查的施工设计或用户业扩工程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应进行全面的验收。接线正确性检查,电流、电压互感器现场检验,以及验收不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禁止投入使用。”
【暴露问题】
1)项目施工人员对增容改造工程质量不负责,在施工中没有按原供电方案施工,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计量互感器的变比,变更计量参数倍率后也未下达变更工作单,造成计费倍率错误。
2)在现场竣工验收时,验收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计量互感器倍率已发生变化。
【措施建议】
1)针对该计量差错,加强对DL/T 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等制度的学习,认真分析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进一步加强计量人员的责任心教育,严格对新装投运设备验收把关。计费计量装置送电前应对二次接线、电能表和互感器参数、封印等进行核对和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送电。
3)业务工单应及时传递,不得因工单传递影响电量结算和内部考核工作。牢固树立“大营销”、“大服务”的管理理念,加强营销各部门和生产单位的协调配合,增强协作能力。
4)加强员工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及业务水平。